【摘要】大学生赌球陷“校园贷”巨债跳楼,曾4次自杀未遂。他欠下60多万巨款,而父亲一生的积蓄只有7万。生前,他试图通过打工的方式完成自我救赎。临死前,他只有38.5块钱。一个缺乏约束和自制力的男孩,遭遇野蛮生长的网络贷款,“合谋”之下,走向毁灭。
近几年“校园贷”风靡校园,凭借自身的便捷性、低门槛深受大学生喜爱。一些大学生消费欲望强烈,加之银行信用卡办理门槛较高,“校园贷”却恰恰能够满足大学生的资金需求。但上述极端案例的悲剧背后,也不得不引起我们对“校园贷”的思考,对于大学生而言,“校园贷”到底是“福音”,还是“陷阱”?
什么是“校园贷”?
校园贷通常分为三种:一是专门针对大学生的分期购物平台,如趣分期等,部分还提供较低额度的现金提现;二是P2P贷款平台,用于大学生助学和创业,如名校贷等;三是京东、淘宝等传统电商平台提供的信贷服务。
“校园贷”有何风险?
陷阱一:阴阳利率
校园贷的利率实际上门道多多,其往往以低利率的宣传吸引学生,普遍月利率在0.99%至2.38%之间,如逾期偿还欠款还需支付高额违约金,有的违约金为贷款金额的7%至8%;不仅违约金吓人,有的平台还收取一定押金和服务费,但其描述极具欺骗性。
陷阱二: “连还贷”不见尽头
倘若只是贷款买部手机,每个月还几百块,看起来额度很小,毫无伤害。然而,贷款人往往存在或者被引导出强大的消费欲和侥幸心理。从一部手机开始,步步沦陷。比如上述自杀的大学生就接触十几种贷款,贷A家的款还B家的钱,再借C家的钱来填A家的坑。一家家加起来就是个很大的数字。
陷阱三:隐形担保
学生没有什么信用资本,也缺乏可靠的收入来源,被视为高风险群体。分期平台并非真的“免担保”,大学生申请过程中提供的家庭住址、父母电话、等信息,实际上就是隐性担保,如不按期还款,某些平台便采取恐吓、骚扰等方式暴力催收。
【小编温馨提示】
如果大学生已成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在校园贷过程中需注意以下几点,以更好保护自身合法权益:
首先,网络贷款往往只宣传低门槛、零首付、零利息等好处,却弱化其高利息、高违约金、高服务费,因此,大学生一定要明晰本金及利息情况。
其次,根据最高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相关规定,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借款人请求出借人返还已支付的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当下很多网络贷款年利率远远超过法律规定的上限,这就表明很多发放给大学生的贷款本身就是违法的,约定的违约金过高是没有法律效力的,当事人可以请求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介入,予以适当减少。
最后,分期市场还经常出现身份借用等套现欺诈现象,不少大学生莫名其妙被贷款而欠下巨债,因此,要谨慎使用个人身份信息,尤其不要替陌生人担保,避免承担不必要的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