驾照新规解读(下)

作者:法律事务室    发布日期:2012-11-15
 

上期校园看法中,我们对驾照新规 “闯红灯扣6分”和“遮挡号牌扣12分”两个焦点问题进行了解读,本期我们将继续关注驾照新规中另外两个引人注目的焦点,希望对大家有所裨益。
焦点三:
新手上高速最高罚200元
陪驾有过错要担责
  【网友疑问】“实习驾驶员能上高速公路吗?”“高速陪驾是否具有可操作性,如何检查、监督?”
  【公安部回应】实习期驾驶人在高速公路上发生的交通事故很大一部分是由于驾驶技能不高、经验不足引发的,此次修订借鉴了国外的做法,明确规定驾驶人在实习期内可以驾车上高速公路,但设置了限制条件,必须由持相应或者更高准驾车型驾驶证三年以上的驾驶人陪同。这也是为了让有经验的驾驶人帮助实习期驾驶人积累驾驶经验,提高驾驶技能。
  对于无“陪驾”就上高速公路的实习司机,公安交管部门将在收费站、出入口、服务区等地点设立检查点进行检查抽查。在实习期内违规驾车上高速公路的驾驶人,将处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如果陪同人员指使、强迫实习期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机动车安全驾驶要求驾车,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对陪同人员要根据其过错严重程度,确定其在事故中应当承担的相应责任,并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予以处罚。
焦点四:
“ 记满12分吊销驾照”不准确
  【网友疑问】“闯两次红灯,或遮挡号牌,就会记满12分被吊销驾照吗?”
  【公安部回应】记分不是行政处罚,是一种教育和管理措施,记满12分就吊销驾照的说法是不准确的。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对一个记分周期内累计记分达到12分的,交管部门应当扣留其驾驶证,并对其进行交规培训和考试。考试合格的,记分予以清除,发还机动车驾驶证;考试不合格的,要继续参加学习和考试。
  提高记分是加强驾驶人管理的手段之一,还应在源头上加强管理,包括考取驾照、驾照审验、实习期管理等,都会有不同的调整和完善。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请机动车驾驶证: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醉酒驾驶机动车或者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依法被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未满五年的;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依法被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资料来源:北京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