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设网游服务器非法经营 大学生侵犯著作权被判三年
作者:cuebflsws 发布日期:2011-04-27
08年上半年,海南省某学院学生刘某在网上认识了“黑夜”和“如风”两位网友,三个酷爱网络游戏的年轻人决定一起做网络游戏《劲舞团》的私服(私服是指未经版权拥有者授权,非法获得服务器端安装程序后私自设立的网络服务器)。按照分工,刘某注册了一个网络域名,用于设置私服游戏的网站主页;“如风”负责从境外网络论坛上下载《劲舞团》游戏服务器端程序架设到“黑夜”工作的北京一家网络公司的服务器上;“黑夜”在一家网上交易平台上注册为用户,用于收取玩家钱款。从2008年8月私服正式营运到2009年2月刘某被抓,三人共租用十多台服务器,共收取玩家钱款190余万元,扣除各项费用后,每人分得约40万元。三人被检察院以侵犯著作权罪公诉至上海长宁区人民法院。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刘某以营利为目的,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计算机软件,其行为已构成侵犯著作权罪,且情节特别严重,依法应当承担刑事责任。鉴于刘某实施部分犯罪行为时不满十八周岁,且能自愿认罪,法庭依法从轻判决,判处其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百万元。